“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七塔禅寺”碑上墙

七塔禅寺 2022/01/19

2022年1月19日,七塔禅寺的“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七塔禅寺”碑亮碑。

早在1981年2月10日,七塔禅寺已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列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1月7日,七塔禅寺又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升级认定为“文物保护单位”。但因没有找到合适的参照碑,所以一直没有亮碑。2022年1月19日上午,一块由能工巧匠精制,上刻“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七塔禅寺 浙江省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公布 宁波市人民政府立”字样的汉白玉碑,高高镶嵌在了七塔禅寺天王殿西侧门首的墙壁上。碑铭中的“七塔禅寺”四字,系已故当代著名书法家沙孟海先生所书,碑饰庄严,铭文典雅,给距今1164年的浙东禅林名刹增添到了别样的历史厚重感和文化气息。

日前,住持可祥法师向来寺调研的市政协领导人提出申请“国家重点文保单位”的想法,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