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塔文著

【学者谈佛】解读佛教哲理之我见

发布日期:2014-08-30 作者: 王春华

  佛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佛教是一种智慧,饱含着人生哲理,包括对人生现实的态度,对痛苦与烦恼的解脱,对“内在生命”的净化,对“人生终极”的关怀,对“彼岸世界”的追求等等。佛教有一整套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具有鲜明的思辨色彩和理性思维,它按照印度“因明学”的思维模式,合乎逻辑地构建起“四谛”、“五蕴”、“八正道”、“十二因缘”、“三世两重因果”和“三法印”的理论体系。佛经难读,佛理艰深,很难得其要旨,本文拟从哲理上提出几个要点,对繁复、深奥的佛理进行解读。

一、佛教对人生的基本判断是“苦”

  佛教的全部关注集中在“人生”,重在人的心灵。佛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它产生于苦难深重的印度种姓社会,形成于反婆罗门专横的历史过程中,面对残酷的社会现实,佛教认为“一切皆苦”,并以此为出发点探索人生的解脱。“四谛”是佛教理解社会人生的四大“真谛”,即苦谛、集谛、灭谛、道谛,讲的是人生如何彻底摆脱痛苦与烦恼的道理。

  “苦谛”是对现实人生的深切体验和深刻洞察,是对人生价值的基本判断,是佛教立说的根基。佛教通过对人生全过程的剖析,提出了“四苦”、“八苦”之说。从最基本的生理意义上观察人生,认为“生、老、病、死皆是苦”,这“四苦”具有普遍意义,任何人都无可抗拒,无法摆脱。进而观察社会,又发现四种由于社会原因而造成的苦,即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和五阴盛。“怨憎会”是因“仇”而产生的痛苦,相互仇恨的人偏偏处在一起,想分开又无法分开,这便是通常所说的“冤家路窄”。“爱别离”是因“爱”而产生的痛苦,相亲相爱的人总免不了“生离死别”,爱极生恨,苦不堪言。从“求”的方面着眼,执意追求的事,往往不能如愿以偿,有时甚至事与愿违,这便是“求不得”之苦。从“欲”的方面着眼,外界事物通过五官而产生感觉,由感觉而引起欲望,因欲望过于强烈而有诸多烦恼,这便是“五阴盛”的苦。生理上的四苦加上心理上的四苦合为“八苦”,构成苦难的人生,这便是“苦谛”。

  分析苦的根源,是因“五阴”集聚而致。“五阴”又称“五蕴”,含有阴蔽、覆盖、积聚之意。佛教认为,物质作用于人,是通过“五官”,因五官而产生五种感觉,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由感觉而导致欲望,在意识上产生“六欲”,即声欲、****、食欲、财欲、睡眠欲和名欲。由于追求上有得有失,于是情绪波动,引起喜、怒、哀、乐、爱、憎、忧思等情绪变化,谓之“七情”。“七情六欲”扰乱了人的身心,郁结在心,象迷雾一样笼罩心灵,以致“执迷不悟”,由是而有诸多烦恼,这便是“集谛”的道理。

  在佛家看来,生、老、病、死都是无可奈阿的事,是任何人都无法抗拒的自然规律,应当坦然埘待,不必耿耿于怀。爱、恨、求、欲都发自心灵,苦苦追求便会产生许多烦恼,实际上都在于人有贪念之心。其实,这一切都是“自寻烦恼”,如果没有生死之念,没有爱憎之情,没有名利之心,人就不会有这许多烦恼与痛苦。因此,解脱的唯一途径,就是断灭世俗的欲望,即灭人欲,这就是“灭谛”。

  找到了痛苦之源,断灭世俗欲望,消除一切烦恼,按照佛所指引的“八正道”努力修行,进入无欲无求、无忧无虑的“涅槃”境界,获得精神上的彻底解脱,这便是“道谛”。从认识“苦谛”开始,一步步推导出“集谛”、“灭谛”和“道谛”,这是一种理性思维,是佛教对人生如何走出“苦海”的认识和理解。

二、“觉悟”是佛教立教之本

  与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不同,在佛教的教义中不存在什么“救世主”,它所尊奉的“佛”,包括释迦牟尼在内,都只是修行的最高果位,是“觉悟者”、“智者”和“导师”。佛教并不期盼“救世主”降临来消除世间苦难,而是把希望寄托在人们的“自我解脱”上,立足于人自身的“觉悟”,并以此作为立教的宗旨。“觉”是觉醒,有如大梦醒来,有如莲花绽开,从“目迷”状态中清醒过来。“悟”即感悟,悟出世界的“真如”,悟出人生的“真谛”,佛教寻求解脱的道理,求得心灵和人身的“大自在”。佛教指引的人生解脱道路,是内在的、自我的、心灵的,质白地说,就是“自己救自己”。

  佛教劝人“觉悟”以求解脱的基础是“人性善”,相信人的“本性”善良,往后的种种表现都是“业行”(思想言行)不同所致。人生的“业行”不外乎“净”与“染”两个方面:“净”是心灵的净化,“染”是外界的污染,一正一反,左右人生。善的“业行”使人保持心灵纯净,恶的“业行”使人误入歧途。佛教的根本任务,实际上是“授业解惑”,把人从“迷误”中解救出来,走入“人间正道”,即由“迷界的此岸”达到“悟界的彼岸”。所谓“觉悟”,一方面要透彻理解人生“四谛”,自觉地解开“迷惑”,消除一切烦恼;另一方面,要看清进入“佛界”的康庄大道,身体力行,按“八正道”进行修持。

  “八正道”又称“八圣道”,它是佛教“自我解脱”之道,是“灭苦”的八个途径,是由“迷”转“悟”的修行“正道”。首先是“正见”,有正确的理念和见解,坚信“四谛”。其次是“正思维”,保持心术纯正,不作胡思乱想。三是“正语”,说话符合佛理,消除妄语(谎言及不实之言)、绮语(花言巧语)、恶语(出言不逊)、两舌(搬弄是非)等不纯正的语言。四是“正业”,行善事,积功德,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贪婪,不作一切恶行。五是“正命”,严守佛教戒律,保持正当生活。六是“正精进”,毫不懈怠地修习佛法,深刻领会佛教。七是“正念”,坚定不移地保持佛家信念。八是“正定”,专心致志,一心向佛,心神不乱。“八正道”的核心是“从善去恶”,通过实践体验人生“四谛”,谓之“大彻大悟”。

  《涅槃经》说:“佛者名觉,既自觉悟,复能觉他。”佛教所说的“觉悟”,包含“自觉”、“觉他”和“觉行圆满”三个层次。首先是自己觉悟,摆脱世间烦恼,在精神上超凡脱俗,有此“自觉”者可以为“罗汉”。在众人昏睡我独醒的情况下,先觉悟者把迷误的人唤醒,规劝、开导他人走入正途,既能“自觉”又能“觉他”者便是“菩萨”。“觉行圆满”是为“觉圆”,能“圆觉净性,现于身心,随类各应”者,便可成“佛”。“觉行圆满”要求“四满”,即“信满”(信仰坚定不移,无所愿求)、“解满”(透彻理解佛法,心无挂碍)、“行满”(知行合一,菩提愿行俱足)和“证满”(大彻大悟,功德圆满)。总之,佛教的教义,归根结蒂,是“觉悟”二字。

三、“因缘和合”是佛家哲理的基石

  要深刻认识佛教,必须懂得佛家哲理,以“因缘和合”为门径,升堂入室。佛教认为:“诸法由因缘而生”,“说一切法,不出因缘二字”。“因”即原因,它是引起事物生灭变化的根由和前提。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无凭无故地产生,“有因才有果”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尽管事物之间存在着“因”与“果”的联系,但两者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对应关系。同样的原因未必产生同一结果,这是因为同一原因,在不同的时间、地点、条件下产生的结果并不一样。由某种原因导致某种结果,其间的“必要条件”,就是所谓“缘”。人们常说“有因无缘”,就是说虽然“事出有因”,但缺乏足够的“必要条件”,即没有“机缘”,所以未能出现预期的结果。要特别注意的是,任何事情的发生,往往是由多种原因造成,只有当诸种因素彼时彼刻在某种条件下凑合在一起,处于某一特定交叉点上,才会引起生灭变化。“因”与“缘”的关系错综复杂,它们的特殊聚合状态,便是佛家所说的“因缘和合”。

  因为万事都由“因缘”而起,所以又称“缘起”。“缘起”是佛教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基本法则,正如《阿含经》说:“若见缘起即见法,若见法便见缘起。”显然,“佛法”、“缘起”、“因缘”都是同位的格,不知“因缘”就不能通佛理。“因缘和合”是佛教独创的哲学体系,它用辩证的观点看世界和人生,认为一切都是“因缘和合”而成,处在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网络之中。由于复杂的因果关系,事物有千变万化,世界在流动,人事多沧桑,没有永恒不变的实体。“因缘”阐明了事物发展变化的必然性和偶然性。由“因”导致某种必然,又由“缘”产生种种变故,必然通过偶然表现为千差万别,叫人难以捉摸。“因缘”决不是盲目“迷信”,而是一种深层次的理性思索,极富哲理。

  以“因缘和合”的原理观察人生,找出了人生十二个变化的关节点,并推求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于是有了“十二因缘”的说法。它设定了十二个概念,即“老死”、“生”、“有”(指前世的存在)、“取”(欲望)、“爱”(偏爱)、“受”(感受)、“触”(感触)、“六入”(眼、耳、鼻、舌、身、意六种机能)、“名色”(意识)、“识”(思维)、“行”(行为)、“痴”(即痴迷,又称无明)。它们前后相续,互为条件,互为因果,构成一条因果链结,故又称为“十二支缘起”。它把任何人都无可避免的“老”和“死”这种生理现象作为讨论的起点,按“因明学”的方法进行倒推,由果追因,用以解释人生的本质及流转过程,谓之“业感缘起”。

  将“十二因缘”推而广之,延伸到过去、现在、将来三世,剖析前因后果,又推演出“三世两重因果”。在佛教看来,世界是无边的,时间是无限的,它有过去、现在和将来。这种时空观显然是正确的,但对有限的生命来说,“前世”与“来世”只是一种宗教概念,并不具有“真实存在”意义。它的理论是“业报轮回”,认为人的“业行”(所作所为)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即报应),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无记(无所作为)无报。”这种因果关系在“三世”中循环往复,“前世”的果是“今生”的因,“今生”的果又是“来世”的因,这便叫“三世两重因果”。尽管“轮回”是虚无缥缈的,但它似乎给人一种警示,叫人多行善事,不要作孽,却又有利于人们“自我控制”,对社会治理是有好处的。

四、“三法印”集中体现了佛家思想

  梁启超说:“佛教是智信,而不是迷信”。“智信”是对佛教最本质的判定,佛理博大精深,充满智慧和理性,富于思辨,逻辑严密,说理深刻、透辟,形成了一个宏富、精湛、缜密的哲学思想体系。这个体系的集中体现就是“三法印”,即印证佛法的三大标志和印记。“三法印”系指“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三大法则,《大智度论》说:“佛法印有三种:一者一切有为法,念念生灭皆无常;二者一切法无我;三者寂灭涅槃。”从人生解脱的角度看,“三法印”可理解为“三解脱门”,即“空解脱门”(空门)、“无相解脱门”(无相门)和“无愿解脱门”(无作门)。

  “诸行无常”简称“无常”,它是佛教纲领性的一大命题,是对“因缘和合”的高度概括,集中表现了佛教的世界观。佛家以宽阔的视野、辩证的思维去看世界,认为一切都处在流动、变化之中,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常住不变”、“永恒不灭”,总是处在生灭不息的状态中。既然一切都是“因缘和合”而成,只要其中某个因素变了,事情就会变得难以想象。因为事物错综复杂,诸多的“因”与诸多的“缘”结合而生变故,致有千变万化,谓之“无常”。万事万物都是一个“变数”,一切都在“成”(生成)、“住”(暂住)、“坏”(毁灭)、“空”(空灵)的过程中流转,循环往复,无始无终,故云“诸行无常”。变化有两种形式:突变谓之“刹那无常”,顷刻之间即有生起、变异、坏灭,有如电光闪现、瀑水急泻、过眼烟云;渐变谓之“相续无常”,在某一时段逐渐发生变化,并在“三世”中流转。

  世界是个“变数”而不是个“常数”,没有质的严格规定性,没有独立不变的实体,没有永恒常在的主体,“假而不实,故谓空”。要特别注意的是,佛家所说的“空”,绝对不等于“无”或“不存在”,而是指事物没有永恒不变的“自性”。佛教认为所有的物质都由地、水、火、风“四大”元素组成,但此一时彼一时,变化无穷而非永远如此,放日“四大皆空”。眼前的“有”,随着时间的推移,便成“过眼烟云”。用世俗观点看去是“有”,用佛家观点看去则是“空”,故云:“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空”是对“诸行无常”最精练的概括,是佛教最根本的理念和哲学范畴。进入佛门,首先必须以“空”的观念看待一切,它是人生解脱的第一步,故称为“空解脱门”,简称“空门”。

  “诸法无我”简称“无我”,它是在“诸行无常”的大前提下讨论人生“自我”的主体,在理论上是“五蕴”与“十二因缘”的高度概括,集中体现佛教的人生观。“无我”又称“非我”、“非身”,即不存在起主宰作用的“自我”。既然“一切依积而定”,取决于“因缘和合”,所以,“自我”始终变化无常,只具有相对、暂时的意义,这便叫做“人空”或“人无我”。“人无我”的表征就是“人生无常”,生、老、病、死是“人生无常”的自然表象,人事沧桑则是“人生无常”在社会方面的体现。按佛教的说法,人是“五蕴假合”而成,《原人论》谓:“形骸之色,思虑之心,从无始来,因缘力故,念念生灭,相续无穷。如水涓涓,如灯焰,身心假合,似一似常。”因为人生处在“念念生灭,相续无穷”的过程中,由于“无明”而“梦魂颠倒”,以致“愚而不觉”,陷入无穷的恼烦与痛苦之中。其实,这一切皆非“实相”,无非是“身心假合”,是“假而不实”之相,故日“无相”。要彻底解脱,必须认识“无相”,故称“无相解脱门”,即“无相门”。

五、佛教对社会人生的态度

  人们常以“四大皆空”把佛教判定为“出世”宗教,甚至认为它不仅“避世”而且“厌世”。其实,这只是一种世俗的片面理解。佛教一时一刻都不脱离人间现实,把全部关注点集中在人身上,面对残酷的现实人生,探寻人生痛苦之源,关心人的心灵,寻求解脱之路,其基本态度应当说是“入世”的。用佛家的话来说,就是“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觅菩提,犹如求兔角。”这就是说,如果佛法离开了世间,要寻求对真理的觉悟是根本不可能的。但佛教把人的“情”与“欲”看成是导致痛苦与烦恼的根源,要求人们放弃功利而“灭人欲”,这又出现了一种“出世”的倾向,处于矛盾之中,这便是“不离世间道,常行出世道”的原因。既“入世”又“出世”,就是所谓“以菩萨心肠做人间事”的处世态度。

  佛教作为一种人生哲理,有许多积极精神是可贵的。首先,佛教重理性而不盲从,把一切事情都拿到理性的天平上衡量,扬弃个人感****彩,认为“理性如日光,感情如浮云”,对真理追求孜孜不倦,“大疑大悟,小疑小悟,不疑不悟”就是它的至理名言。其二,佛家心胸博大,事事宽容,从不以“创世者”、“救世主”自居,因而没有“唯我独尊”的偏执态度,信教者是因与佛有缘,不信教者也不强求,一切“随缘”;在佛家看来,大千世界是宽广的,而个人是渺小的,人生苦短,犯不着为人间琐事斤斤计较,对人处事持“中和”态度,不走极端;它有极大的宽容性,甚至连有大罪大恶的人,只要能幡然悔悟,也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其三,佛教以人为本,以心灵为重,以“觉悟”立教,劝人好,愿人好,处处“与人为善”,它所说的“芸芸众生”包括所有的人和有灵性之物,倡导“众生平等”,对人“将心比心”,对动物也要呵护。其四,佛教的“慈悲”是一种普遍、无我的爱。它不同于世人所说的情爱、友爱、敬爱、关爱,也不同于爱国、爱家、爱民族之“爱”,认为这些“爱”都有特定对象,夹杂着个人的感情和利益,是一种狭义的爱。它也不同于“博爱”,不是把自己看成是施爱者,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同体感”,把别人的苦当作自己的苦,把别人的乐当作自己的乐,为人服务不遗余力,既不是出自良心的自责,也不是以别人的赞扬为指归,完全是从内心发出的社会责任感。其五,佛教宣扬的“自由”,并不是尘世间的人身、居住、言沦、出版之类自由,而是强凋精神上的自由,摆脱世俗的一切羁绊,无功名之想,无爱憎之情,心无挂碍,超凡脱俗,在精神上获得绝对自由。

  从社会功能来审视佛教,有几点值得重视。应当看到,在人生道路上,由于社会原因导致种种困惑,以致形成许多盲点和解不开的死结,需要寻求一种答案,需要得到心灵上的宽慰和精神上的解脱。一个被痛苦与烦恼纠缠不清的人,领悟了人生“真谛”,思想开朗起来,心态平衡,不去钻牛角尖,既不因绝望而自杀,也不因仇恨而去杀人,起到比“心理医生”更有效的作用。社会控制不能单靠“法”的外控力量,更需要人们有“自控”能力,佛教劝人行善,净化心灵,在人们思想上建立起“心灵法庭”,在潜意识上可以有效限制“功利”的恶性膨胀,有利于“自我控制”。佛教以“慈悲为本”,事事讲求“和合”,倡导一种自觉为社会服务而不计个人得失的精神,这对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和谐社会都是十分有利的。佛教主张“众生平等”,无论贫富贵贱,也无论肤色人种,也无论民族、国界和宗教信仰,都一视同仁,反对杀戮和战争,促进世界和平,是建立“和谐世界”的一种积极因素。佛教之所以在中国受到历朝历代重视,一方面是因为它的教义与中国“以和为贵”的思想不谋而合,另一方面是则因佛教从不与政府争权,提倡“依附国主”。但也无可讳言,佛教劝人放弃实际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功利,把人生过于理想化了。“灭人欲”的主张,与现实反差太大,既不符合“人之常情”,也不利于人们去追求和创造美好的未来,给社会带来某些消极因素,大乘佛教不断开启“方便法门”,实际上是在不断缩小理想与现实的差距,让佛教更好地走向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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