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塔文著

【报恩论坛】智者大师评判“南三北七”的意义(连载二)

发布日期:2014-08-30 作者: 沈海燕
  (接上期)

  
四、难南北诸说之义不成

  
在简要地列举了十家之说后,智顗便从不同的角度对之一一加以评判。概而言之,有些理论之不能成立是因为其时间安排顺序的不合理,教判分类的不准确或不完全,或者是教宗与所判之经典不相符合,等等。下面即是智顗对各家的批评。

  
(一)、难南地五时义

  
这是说南地五时,其义不成。如此类推,四时、三时之说亦不能成立。为了要检视每一时,大师首先驳斥“渐”为五时教,认为其内容与时间不符。

  
1、难十二年前名有相教。智顗从两个方面对佛在前十二年说“有相教”这个观点予以驳斥。第一点,佛在这个阶段并非只说“有相教”,而不说“无相教”。第二点,智顗从“有相教”是否为得道不得道的角度来质询。若行者因“有相教”得道,则是证悟了空谛,而空谛是“无相教”的宗旨,如此,“有相教”便同于“无相教”。若行者并没有因“有相教”得道,则教同邪说。故两者与“有相教”之名皆不合,都不能使此“有相教”时段合理化。

  
2、难十二年后名无相教。智顗从“无相教”是否包括了后三时之教义来提出问题。根据智顗的意见,此“无相教”应该已经包括了“褒贬抑扬”、“常住”以及“同归”。因为无相之般若教义与佛性和佛性常住是同义词。他问道,既言无相之教,何意不荡无常而明佛性常住,亦不会三归一?也就是说,既是无相,一定褒常而贬无常。智顗更引经据典,说明既然无相之般若教义阐述的是大乘与小乘的无分无别,那么,它就不可能不“会三”。故“无相教”显然已含有后面所说的三时了。然而,“无相教”本身的定义却并不包括后面的三时教义,故“无相教”的说法不能成立。

  
3、难第三时褒贬教。有关第三时的“褒贬抑扬教”,智顗不认为这一时的教义应该列在第二时之后。从对上述第二时的评判可知,佛在此第三时之前就已经褒大贬小了,故此时为“褒贬抑扬教”之说不能成立。

  
4、难第四时同归教。智顗从《法华经》是否明佛性来论证此“同归教”的说法之欠缺。同时,智顗还将《法华经》所言与《华严经》和《涅槃经》所说作比较,说明《法华经》收束万善,入于一乘,不应不明佛性,亦不应不明佛性常住。相反,《华严经》虽明佛智慧,却不是纯粹的佛智慧,犹带菩萨智慧,故非常住也。况且,《华严经》中的佛乃“始坐道场,初成正觉”,显然属于迹门中的事迹。而《法华经》明本门成佛久远,中间今日皆是迹门。智顗因此发问,既然迹中所说就可以被认为是常,本地之教岂不明常?所以,将《法华经》只判为“同归教”,而非“常住教”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5、难第五时常住教。智顗认为这一时段不应单独成为一时,这是因为有关“常”的教义在前几时里就已经有了。这从上述对第二时“无相教”的评判中便可以了知。
上述智顗之难五时义不成同时也使有关四时和三时的说法失去了成立的依据。

  
(二)、难顿教

  
智顗对于顿教的批评,与第五时类似。顿教不应只是《华严经》所特有。所谓顿,即是不谈小乘,直说大法。如此一跃顿至佛果之教法即是真实究竟之实教(实)。智顗认为,“实”就是“同”,而“同”即是一乘与三乘相互共通,即一乘和三乘皆含有实相真理的内容,故三乘最终能会归于一佛乘。既然互通,诸经皆含有实相,都能令众生最终步入佛道,故顿教就不只属于《华严》了。

  
(三)、难偏方不定教

  
关于偏方不定教,智顗指出,有些属于渐教的经典如《净名经》,亦有不定教的内容。而属于不定教的《殃掘经》,则应归类于渐教。由此可见,这个分类是不准确的。

  
(四)、难依涅槃五味判五时

  
在驳斥五时的同时,智顗又批评了依《涅槃经》五味判五时教之不合理,因为这些时间段与《涅槃经》中所说的五味譬喻顺序不符。

  
1、第一譬是“用从牛出乳,譬三藏十二年前有相教。”智顗说,既然《涅槃经》云从牛出乳,譬初从佛出十二部经,云何以十二部对于九部有相教耶?这是因为这一时只有小乘九部经而非十二部,十二部经并不包括在“有相教”。再者,“有相教”非佛初说,故不应以乳味对,因为乳味期包括了十二部经。

  
2、第二譬是“从乳出酪,譬十二年后般若无相教。”根据《涅槃经》所说之从十二部经出修多罗,智顗曰,若言从十二部出修多罗,修多罗对无相般若教者,修多罗则同一切有相、无相,五时皆名修多罗,而独以之对无相般若显然是说不通的。

  
3、第三譬是“从酪出生苏,譬方等褒贬教。”智顗认为,依《涅槃经》言,从修多罗出《方等经》,而以之用对褒贬净名等教是不合理的。一方面,褒贬抑扬教应该由《净名经》来代表,而不是《方等》,另一方面,《净名经》不应在《大品经》之后,由对上述第二时的评判可知,佛在第三时之前就已经褒大贬小了。

  
4、第四譬是“从生苏出熟苏,譬万善同归法华教。”智顗以为,依《涅槃经》言,从《方等经》出《般若经》,以之用对《法华经》有乖文旨,《般若经》不能与《法华经》对应。这是因为,根据《涅槃经》所说,八千声闻于法华受记,而没有说于般若受记,这就说明《法华经》的殊胜无上的地位,《般若经》显然是不能与《法华经》同日而语的。

  
5、第五譬是“从熟苏出醍醐,譬涅槃常住教。”智顗认为,依《涅槃经》文义,从《般若经》出《大般涅槃经》,而彼之解则是:“从《法华经》出《大涅槃》”。这样的理解乃是不知会通经文也。这是因为,既然前一譬有过失,这最后一譬也同样不能成立。有鉴于《般若经》不能与《法华经》对应,那得唤《法华经》为《般若经》?既然《法华经》非《般若经》,那么,也不能从“从《般若经》出《涅槃经》”之句中推出从《法华经》出《涅槃经》。根据智顗的判教理论,《法华经》与《涅槃经》处于同等的地位,皆是佛最究竟之说教。所不同的是,《法华经》教后仍有一些根机未成熟者尚未契入经中实相,《涅槃经》的作用就是收集收割后掉落的稻穗,所谓“捃拾教”是也。

  
(五)、难北地五时义

  
在驳斥了依涅槃五味判五时后,智顗又进一步批评北地五时义不成。以上已经将五时里的后四时驳倒,故智顗在这里主要破斥的是《波利提谓经》代表人天教的说法。首先,彼经但明人乘的五戒,而不明天乘的十善道,故唯是人教,则非天教。其次,五戒为诸经之母,诸经皆明戒善。既然诸经并不因其明五戒而代表人天教,那么,此经也同样不应该代表人天教。

  
(六)、难菩提流支半满义

  
这里,智顗又对菩提流支的半、满义提出了非难。对所谓佛在十二年前皆明半义,后十二年皆明满义,智顗认为,佛在第一时已明满义,而在第二时里,《般若经》与《法华经》是不同的,前者非秘密教,而后者为秘密教,是满字。与《法华经》教义相比,《般若经》非满。智顗的推论是,若《般若经》是满字教,它就应该如《法华经》那样,会三归一。为了要论证自己的观点,智顗接连质问:袅雦趉藥膓胣鶈黦蒚룤ꪕ铧뮭럥㤲5ArticleID  ChannelID  ClassID Title ÿTitleIntact ÿSubheading ÿAuthor ÿCopyFrom ÿInputer LinkUrl ÿEditor Keyword ÿHits CommentCount  UpdateTime ]CreateTime ]OnTopEliteStatus Content“若同是满,何得一秘一不秘?又若皆是满,应同会三。又若同是满,生、熟二苏应同是醍醐,醍醐应同是生熟苏。”

  
(七)、难四宗

  
智顗接着对四宗的理论提出了非难。

  
1、 因缘宗指阿毗昙六因四缘的教义。然而,一切诸法皆为因缘所成,何独在毗昙?因缘是一切佛教教义的基石,非阿毗达磨所独论。此外,从得何等道的角度来说,此宗没有单独设立的必要。所谓“若得小乘道,则与假名宗同。何须别立?若得大乘道,即与圆常等同,何须别立?”

  
2、假名宗指《成实论》的教义。智顗指出,此论既然是教导见空得道,应用空为宗旨,而非假名。

  
3、不真宗主要指《大品经》十喻,谓人身不真诳相也。智顗曰,龙树曾弹斥方广云:取佛十喻,说一切如幻如化,无生无灭,失般若意,与外道同。智顗接着说,既然龙树都已经驳斥了这种对般若的谬解,为何还要拾起此种被弹之义,并将之立为不真经?再者,若是将经文明幻化而不辨佛性常住视为不真宗,那也是错误的。因为从上述难十二年后名无相教可知,般若无相教义就是荡涤无常之有相教,而阐明佛性常住之无相教的。更何况,若言幻化之旨,诸经皆明幻化,并非只有《大品经》在说幻化。既然诸经并没有因此而立为不真宗,那么,独独将此经立为不真宗,显然是没有根据的。
4、常宗指《涅槃经》佛性常住的教义。智顗驳斥说,《涅槃经》何但明常,亦明非常非无常,能常能无常双用。所谓“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初二句说无常生死法,后二句说常住涅槃法。既然此经同时显扬无常和常的教义,智顗反问道:“云何单取常用为宗?何不取无常用为宗?单轮只翼,不能飞运。”显然,单取常用为宗是片面的。

  
(八)、难五宗。
难四宗如前。第五宗将《华严经》定为法界宗,与《涅槃经》异。《涅槃经》被界定为非法界,但名常宗。智顗认为,《大品经》(即《涅槃经》)中有云,大般涅槃是诸佛法界。经文将法界等同于常。也就是说,《华严经》之法界即是《涅槃经》之常,两者并没有区别。故不能据此独言《华严经》是法界,异于《涅槃经》、《大品经》。

  
(九)、难六宗。
难四宗如前。第五宗真宗以《法华经》为代表。智顗将真与常联系起来看,谓真、常若同,何故将之分开而为真宗和常宗?真、常若异,则俱非妙法。因为妙法的特性应该即是真,也是常,真常不异。故单独将真的特性立为宗名是缺乏根据的。第六宗指《大集经》所代表的圆宗。智顗引《大品经》、《释论》(《大智度论》)《净名经》(《维摩诘经》)等经文来说明其圆融的教义与《大集经》不异。这种将《大集经》视为圆宗,并与《涅槃经》《华严经》区别开来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另外,智顗指出,在北地的四宗、五宗、六宗这三家学说里面,四宗说教最为重要,但四宗说并无文证,不能自圆其说。四宗尚且如此,五宗和六宗说皆是在四宗说的基础上开立出来的,所以就更难使人信服了。

  
(十)、难有相无相大乘教。
智顗接着又批评了将佛说之教义分为有相大乘和无相大乘的说法。他强调说,有相、无相若分开来看的话,则不管是从哪一方面都无法说通。一方面,有相一定是建立在无相之理的基础上来说的。也就是说,无相是有相之体,如果纯粹用有相而不说无相,相则无体,经教诠释的对象又何在呢?其结果便是行人不能依有相教得道。另一方面,若纯用无相教,无相真寂,绝言离相,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教既然是由语言构成的,没有说教即不再是教。若言是教,教本身即是有相,何谓无相?所以,单独来说,有相则无体,无相非复是教。

  
(十一)、难一音教。
智顗对一音教但言一大乘而无三乘差别提出了非难,认为这个理论是有缺陷的。因为根据《法华经》所说,并非只有一大乘教,而是有三乘的区别。将大、小乘混判为一音教,便丧失了佛陀方便说法的宗旨。

  
以上对南三北七不嫌冗赘的分析和批评,乃是智顗为建立其自身判教体系的一个步骤。经过对诸说的全面评价,以权实之法及法相为准则,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智顗的判教理论因此而形成。其研详去取的过程如下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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