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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南朝梁武帝根据大乘佛教精神,提倡断绝肉食、护生放生而倡导吃素之后,汉地的佛教僧侣一直保持素食的习惯,成为汉传大乘佛教传播地区的一大鲜明特色。佛教中吃素,也称吃斋,意为吃些清心洁身的菜肴。与“素”相对应的是“荤”和“辛”,荤,指动物之肉;辛又称“五辛”,是指自然界里五类有刺激性臭味的蔬菜,即葱、韭、蒜、薤和兴渠,为佛教僧众所禁食。现在人们通常将荤辛二类食物统称为荤菜。
在舟山群岛的农村群众(特别是妇女)里,斋期、佛菩萨圣诞或诵经念佛时吃素现象比较常见。但在舟山渔区,却长期存在着将海蜇作为素菜看待的奇特现象。不只是信佛群众,出家僧侣也有将海蜇视为素菜吃的现象。在与祖印寺原住持化通法师交谈中得知:建国前他曾去小洋山岛,亲眼看到庵堂里的出家人备有大缸的海蜇作为长年下饭(即每日下饭的菜肴)。我们知道海蜇是水母的一种,属腔肠类动物,将海蜇确认为素菜,这显然与大乘佛教“慈悲不杀生,也不吃众生肉”的教义有矛盾。将海蜇作为素菜的初始年代现已无从考证,可能在明朝以后,产生原因是有迹可循的。
在舟山群岛,特别是一些小岛上,土壤覆盖率很低,有些岛上大都是些光秃秃的裸露岩石,很少有可种植蔬菜的田地,在一些住人岛屿中,居民多以捕鱼为业,不从事农耕。自然条件的限制和古代不便利的交通运输,使海岛信佛的僧侣和居民吃素很困难,这是形成以海蜇权作素菜现象的前提。
从海蜇的特点而言,海蜇通体晶莹透明,加工后(已去腥)食用起来感觉清爽,腥味不明显。且海蜇与鱼肉腥类一接触,就会腐烂,这与蔬菜有近似之处。清人徐兆昺《四明谈助》引晋张华《博物志》云:“海蜇,东海有物,状如凝血,纵横数尺,名曰鮓鱼。无头目,无内脏。所处则虫虾时之,随其东西。”海蜇无眼、耳、鼻、舌等感官,在海水中生活有一个习性,就是它的口碗边常有小虾和它共生,海蜇浮在水面时,水中一有动静,小虾就会跳动触到海蜇,海蜇便随之沉潜下去,因而有人认为海蜇没有感官分辨能力(没有灵性),有“海蜇无魂灵,小虾当眼睛”的说法。一般认为:感官意识越发达的动物,其对痛苦和死亡越敏感越恐惧。由于海蜇的感官较少,感知能力较弱,因而产生吃海蜇罪过不大的想法。
在舟山渔场,海蜇的汛期主要有霉季和伏季两次,捕上的海蜇经三矾腌制加工后,用大缸盛放在家里,作为长年下饭。加工后的海蜇被分离为皮子和头子两种,在渔村还流传着“海蜇头是荤,海蜇皮是素”的说法。当佛教传入海岛后,一些小岛信众没有条件吃素,自然会想到家家户户都有的“长年下饭”——海蜇,当作素菜替代品。从佛教的根本教义而言,注重于解决人类的根本烦恼,其修行的方法也注重于心地的用功。面对海岛的自然环境,来海岛弘法的僧人自然会因势利导,作出一种慈悲的方便默许,以至于产生“海蜇是素菜”的风俗延续至今。
在此之前,一些小岛的僧侣有将黄鱼称为“菩萨鱼”而吃的现象。在《四明谈助》卷二十八中“石首鱼”条有:“石首鱼,尾鬣皆黄,一名黄鱼。”同时引用明朝松江华亭人冯时可写的《雨航杂录》:“土人以槐豆花卜其多寡,槐豆花繁则鱼盛,诸鱼有血,石首独无血。僧人谓之菩萨鱼,至有斋食而啖者。”说明在明朝时,舟山及沿海一带有些僧侣吃黄鱼的现象。现在舟山民间还留传讥讽出家僧侣吃黄鱼的“南无阿弥陀佛,小黄鱼撬忒”的谚语。此后,由于海蜇捕捞和加工在舟山渔区的兴起,海岛佛教徒为了防止群众讥讽造口过,一些没有条件吃素的小岛出现将海蜇当作素菜的现象。
在汉传佛教区域,以动物肉为素的现象并不多见,在岭南沿海有“吃蚝为素”的风尚,这两者有相似之处。清张心泰《粤游小志》载:“蚝豉生水中,虽系动物,然由人布种,故粤中茹素者皆啖之。高云岩有《过僧房食蚝豉》诗云:‘蚝豉虽然属海鲜,当时播种出沙田。几回香积厨中过,留我同参合掌禅。’”清代诗人查慎行《海幢寺》诗中也有“斋厨菜豉丰”的诗句,这说明了岭南食蚝豉为素之风的普遍。宋朝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六有“钦(广西钦州)人亲死,不食鱼、肉,而食螃蟹、车螫、蚝、螺之属,谓之斋素,以其无血也。”故在岭南以蚝为素的风尚起码可以追溯到宋代。
在北传大乘佛教的藏传佛教地区(主要为西藏、蒙古、青海、甘肃、四川、云南、新疆部分地区),气候条件大多比较恶劣,农作物种植、生长比较困难,想吃素是件很困难的事。为适应佛教在这些地区的弘扬,当地的僧侣和信佛群众仍然不得不吃肉,以解决“法轮未转,食轮先转(弘法开始,先要具足基本的生活条件)”的现实情况,以适应在特殊环境里佛教的传播。
舟山群岛“海蜇是素菜”是舟山沿海黄鱼为素的延续,与岭南“以蚝为素”现象都带有浓重的滨海烙印,能够相互印证。这些现象的产生,反映了在海滨环境下佛教传播过程中延续的一种特殊民俗现象。至于今日,生产条件便利,交通运输发达,如再将这些动物作为素菜,就不再是一种方便,而有贪馋之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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