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塔文著

【报恩论坛】试论佛教等中华传统伦理中的孝道

发布日期:2014-08-30 作者: 郭德才

中国素有礼仪之邦、文明古国之称,孝顺父母、尊敬老人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考古发现,早在殷商时代的甲骨文中就有“孝”字出现,可见伦理道德历史之久远。春秋战国时期尽管诸侯纷争,但对老人依然有所照顾。有关条文规定:家有70岁以上老人者,免一子服役;有80岁以上老人者,免二子服役;有90岁以上老人者,全家免服役。

孔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孝顺父母,尊敬长辈是一个人的本分和责任,也是一个人应该具有的美德。自秦汉建立中央集权制度以来,各朝各代都很重视孝道,甚至认为它是治理天下的“至德要道”。《孝经》中云:“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又云:“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忠孝合一是中华几千年社会伦理文化的主旋律。

在甘肃武威市缠山村磨嘴子汉墓出土的文物中,考古人员发现了刻有我国最早尊老、敬老的法律汉简——《王杖诏书令》。其中规定,朝廷在每年农历八月,对全国古稀之年的老人“授之以王杖,哺之糜粥。八十、九十,礼有加赐”,持杖者可以自由出入官府,不受礼节限制,做小买卖的可以不纳税,其社会地位相当于俸禄600石的官吏。当时社会,上自皇帝,下至百姓,均尊崇孝道,尊老、孝老蔚然成风。如汉文帝在母亲患病3年期间,“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汤药亲尝”,为国人作出了表率。

唐朝政府规定,“男子七十、妇人七十五以上,皆给一子侍”。宋代诗人黄庭坚为官期间,将母亲一直带在身边尽孝,每晚亲自为母亲洗涤便盆,为后人所称道。明朝皇帝定有“尊高年”,规定国人必须尊敬老人、孝养父母。清代康熙、乾隆年间,朝廷多次设“千叟宴”,招待全国高寿老人。可以说,敬孝父母、尊重老人的传统在我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它既是华夏民族伦理道德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种民族精神。

佛教为中华传统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传入我国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在其发展过程中,对中华传统文化影响很大。有人认为佛教出家遁世,对于孝道无法恪尽本份。其实佛教和儒家一样,非常重视人伦关系、道德纲常。在佛教许多经典中,孝敬理念为教义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如《佛说父母恩重难报经》、《盂兰盆经》、《地藏菩萨本愿经》等,都可以称为佛门孝经,经中详细描述了父母恩重难酬,及做儿女的应如何报答父母深恩。

作为佛教教主的释迦牟尼佛,自己本身就非常重视孝道。佛陀成道后,回到故乡迦毗罗卫国,多次为父亲净饭王说法开示,以成就其法身慧命;父亲去世后,佛陀亲自扶棺送终,尽人子之道。因佛陀出生不久母亲即去世,所以成道后即多次上至忉利天为母亲说法,助母成就道果。佛陀常对弟子说:“今成得佛,皆是父母之恩。人欲学道,不可不精进孝顺。”又在《大般涅槃经》中说:“奇哉,我母受大苦恼!满足十月,怀抱我身;既生之后,推干去湿;除去不净,大小便利;乳哺长养,将护我身。以是义故,当报母恩!色养侍卫,随顺供养。”佛陀在《贤愚经》中告知大家:“出家在家,慈心孝顺,供养父母,计其功德,殊胜难量!所以者何?我自忆念过去世时,慈心孝顺,供养父母,乃至身肉济活父母危急之厄。,下为圣主,乃至成佛,三界特尊,皆由斯福。

在佛教经典中,要求信徒孝敬父母、尊崇孝道之处比比皆是,将此视为立教之根本。如《中阿含经》曰:“若慈孝父母者,必有增益,则无衰耗。”《四十二章经》中说:“凡人事天地鬼神,不如孝其亲矣,二亲最神也。”《大集经》上讲:“世若无佛,善事父母。事父母者,即是事佛。”将父母放在与教主佛陀同等的地位。《大乘本生心地观经》曰:“慈父悲母长养恩,一切男女皆安乐。慈父恩高如山王,悲母恩深如大海。若我住世于一劫,说悲母恩不能尽……世间大地称为重,悲母恩重过于彼;世间须弥称为高,悲母恩高过于彼。”《佛说末罗王经》云:“谓受父母身体哺乳育养之恩,或从地积珍宝,上至二十八天,悉以施人,不如供养父母。”以充满天地之珍宝来作布施,所得功德不如供养父母功德之殊胜,所以父母之恩与佛恩并列为佛门最重之恩。

佛陀规定,孝道为四众弟子立身之本,若背而行之,则有无边罪过,非佛门正信弟子之所为。《忍辱经》云:“善之极莫大于孝,恶之极不孝也。”《合部金光明经》曰:“诽谤三宝,不孝父母及沙门、婆罗门,轻慢尊长,应堕地狱、饿鬼、畜生。”《阎罗王五天使者经》云:“人生在世间时,不孝父母,不敬沙门道人,不行仁义,无可用心,不学经戒,不畏后世者,其人身死,魂神当堕阎王地狱。”《五分律》中讲:“若人百年之中,右肩担父,左肩担母,于上大小便利,极世珍奇、衣食供养,犹不能报须臾之恩。从今听诸比丘,尽心尽寿供养父母;若不供养,得重罪。”由此不难看出,佛教并非如常人所说,出家僧人不孝养父母,那样是违背戒律的有重罪的作为。

在佛门中,历代高僧大德均对孝道非常重视,视作修行的基础,从而为佛门弟子作出了表率。如现代禅门高僧虚云老和尚,为报答亡母恩德,一心发愿朝拜五台山,用三步一拜的功德,回向母亲早脱轮回。其间吃尽千辛万苦,2次冻僵在冰雪中,感得文殊菩萨化身救助脱险,3年后抵达五台山。后来又念未见母亲现身,不知是否离苦得乐,虚老又在宁波阿育王寺坚持礼拜佛陀舍利,并燃指供佛,一心求见母亲之面。结果一天在梦中终见母亲现身,得知其因子功德,已转生净土。此种卓绝孝行,绝非世间凡俗之人的泛泛行为所能比肩。

我们知道,一个人如没有父母,就不可能有自己的生命。父母在漫长的岁月中含辛茹苦地将子女抚养成人,作为晚辈的子女理所应当地要为年迈的父母尽孝。故孝道被人们称为“人伦公理”,是最基本的人道,在佛教中更是证道的前提。如《佛说菩萨睒子经》云:“人有父母,不可不孝,道不可不学。济神离苦,后得无为,皆由慈孝、学道所致。”《大方便佛报恩经》曰:“过去世时,供养父母、众僧,修妙功德,遇善知识,今得道果。”佛陀告诉我们,一个人修行是否能够圆满,首先要看其孝道如何;如不讲孝道,则难成佛道。唯有从孝道的根本去修道,才能做到圆满成佛。

古人言: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何况人乎?如果一个人连生己养己的父母都不爱、不孝,他还能真心爱谁、敬谁呢?孝心是一种互利的榜样行为,因为在对父母孝敬的投入中,可以同时对子女晚辈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将来自然可以得到子女晚辈对自己的孝敬,并将这种美德代代传承,成为一种良好的家风,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种不竭的动力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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