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素有礼仪之邦、文明古国之称,孝顺父母、尊敬老人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考古发现,早在殷商时代的甲骨文中就有“孝”字出现,可见伦理道德历史之久远。春秋战国时期尽管诸侯纷争,但对老人依然有所照顾。有关条文规定:家有70岁以上老人者,免一子服役;有80岁以上老人者,免二子服役;有90岁以上老人者,全家免服役。
孔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孝顺父母,尊敬长辈是一个人的本分和责任,也是一个人应该具有的美德。自秦汉建立中央集权制度以来,各朝各代都很重视孝道,甚至认为它是治理天下的“至德要道”。《孝经》中云:“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又云:“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忠孝合一是中华几千年社会伦理文化的主旋律。
在甘肃武威市缠山村磨嘴子汉墓出土的文物中,考古人员发现了刻有我国最早尊老、敬老的法律汉简——《王杖诏书令》。其中规定,朝廷在每年农历八月,对全国古稀之年的老人“授之以王杖,哺之糜粥。八十、九十,礼有加赐”,持杖者可以自由出入官府,不受礼节限制,做小买卖的可以不纳税,其社会地位相当于俸禄600石的官吏。当时社会,上自皇帝,下至百姓,均尊崇孝道,尊老、孝老蔚然成风。如汉文帝在母亲患病3年期间,“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汤药亲尝”,为国人作出了表率。
唐朝政府规定,“男子七十、妇人七十五以上,皆给一子侍”。宋代诗人黄庭坚为官期间,将母亲一直带在身边尽孝,每晚亲自为母亲洗涤便盆,为后人所称道。明朝皇帝定有“尊高年”,规定国人必须尊敬老人、孝养父母。清代康熙、乾隆年间,朝廷多次设“千叟宴”,招待全国高寿老人。可以说,敬孝父母、尊重老人的传统在我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它既是华夏民族伦理道德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种民族精神。
佛教为中华传统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传入我国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在其发展过程中,对中华传统文化影响很大。有人认为佛教出家遁世,对于孝道无法恪尽本份。其实佛教和儒家一样,非常重视人伦关系、道德纲常。在佛教许多经典中,孝敬理念为教义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如《佛说父母恩重难报经》、《盂兰盆经》、《地藏菩萨本愿经》等,都可以称为佛门孝经,经中详细描述了父母恩重难酬,及做儿女的应如何报答父母深恩。
作为佛教教主的释迦牟尼佛,自己本身就非常重视孝道。佛陀成道后,回到故乡迦毗罗卫国,多次为父亲净饭王说法开示,以成就其法身慧命;父亲去世后,佛陀亲自扶棺送终,尽人子之道。因佛陀出生不久母亲即去世,所以成道后即多次上至忉利天为母亲说法,助母成就道果。佛陀常对弟子说:“今成得佛,皆是父母之恩。人欲学道,不可不精进孝顺。”又在《大般涅槃经》中说:“奇哉,我母受大苦恼!满足十月,怀抱我身;既生之后,推干去湿;除去不净,大小便利;乳哺长养,将护我身。以是义故,当报母恩!色养侍卫,随顺供养。”佛陀在《贤愚经》中告知大家:“出家在家,慈心孝顺,供养父母,计其功德,殊胜难量!所以者何?我自忆念过去世时,慈心孝顺,供养父母,乃至身肉济活父母危急之厄。以是功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