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明因缘所生法,有两种力:一、可思议力,二、不可思议力。
依何等因得何等果,造何等业感何等报,有何等境起何等心,有何等心明何等境,由何等现熏何等种,由何等种起何等现,这是因果通常法则,可以心识分别思量的。由这种因果通常道理,所以,造上品五逆、十恶业的,当堕地狱;造中品五逆、十恶业的,当堕饿鬼;造下品五逆、十恶业的,当堕畜生。行下品五戒、十善的,感阿修罗报;行中品五戒、十善的,生人道中;行上品五戒、十善的,生六欲天;行上品五戒、十善而兼四禅、八定的,可生色、无色界天。观四谛理,修四念处、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圣道,可了生死而证声闻果。观十二缘起,从缘起流转门入还灭门,由无明灭则行灭乃至老死灭,而得解脱证缘觉果。行六度或十度而成佛果。
以上所说的造三品十恶业因,感生三恶趣果;由造三品五戒、十善因,感生三善趣果;由修出世三乘学因,感得三乘圣者的果,这种由何等业因成何等报果,都是据可思议力而说的。要成就何等果,就要造何等因;并要具足必须的缘。因,就是因缘。缘,就是增上缘、所缘缘、等无间缘。在这诸缘中,又可分析胜缘、劣缘、顺缘、逆缘等等。总之,这都是可思议因缘力所成的果。现在举一个明显譬喻来说明,如人的衣食住的享用,要由勤苦劳力才能得着,人要物质享用丰裕,就要多勤苦劳力,这本可算明确实在的理。但这种常人可思议的因果道理,却要按部就班、循序以成,不能救急。而在世间却又每每要有救急的时候,如某处遇大水灾,或其他意外灾难,懒惰的固然得不到生活所需,就是平日很勤劳的也被水一冲而尽,失其生活了。所以这就超于平常勤劳而获的道理之外,不但不应责罚他,反需要超于灾难以外的力来救济他。这种救济力,不在受灾难人中,是在救济人中。可见可思议因缘力所生果,虽很实在明确,但不能包括一切因缘生法。所以进一步要说明不可思议因缘生果的理。
在佛法法相中,有五种不可思议力:
一、定力(三昧力)不可思议:若有人造了定业,依可思议力当然不可转,但依三昧加持力,就得解脱。不过,定业有浅深的不同,七地以下的菩萨,及声闻、辟支佛、人、天的定力,都很有限,虽已有了不可思议的定力,可转变境相而未必都有实用;到了八地以上的菩萨,得了定自在力,由定力可转变一切,如可使水转成火,地转成空,一切害人的工具可转成益人的工具,地狱苦境,依定力加持可成清凉,业报逼迫可成安乐。这所变的境,不但只有相,并且还有实用。
二、通力不可思议:通,是定慧所起的用,在八地以下,定力与通力有区别,由定力所变的相,没有实用,由通力所变的可有实用。到了八地以上,定通力就一致了,都可起实用。通力的不可思议,可举世间极明显的例子来说明,如催眠术的精神治疗,他对于病者不用药,只是由两心寂感发点灵通力,使病者的身心受他支配,于是病者可愈。这种不用药而治病的,就是不可思议的通力发端;平常以药治病者,就是可思议的因缘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