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塔文著

《鸟》看生态观

发布日期:2014-08-30 作者: 师彬(陕西)

 

“谁道群生性命微,一般骨肉一般皮。劝君莫打枝头鸟,子在巢中望母归。”这首七言绝句《鸟》是唐代诗人白居易所作,情深意切,诚挚感人。不仅凝聚了白氏浅白畅晓、平易通俗的诗风特点,并且作为保护鸟类及环境的古训传扬至今。这首诗寓意深远,字字珠玑,句句真切,蕴含着佛家独特的生态观,而这与白居易笃信佛教有直接关系。

“谁道群生性命微,一般骨肉一般皮。”谁说其他众生的生命渺小卑贱,其与人类一样都是有血有肉,有生命的。依佛教缘起的观点,一切事物皆依因缘和合而生、离散而灭。生命个体之间以及与自然环境之间都是息息相关的,共存于一个有机互动的生命网络中,相互依存,互相为生,不能脱离而独存。一切众生不管有什么差异,其生存根本、生命本质是平等一致的,没有等级贵贱之分,即使无情感意识的草木花卉、山河大地也都与十法界众生平等不二。甚至“青青翠竹,尽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可见人与自然同等重要。自然界中的其他生命体与人类是和谐共生、浑然一体的,具有平等的生命价值和生存权利,人类没有超越其他众生的特权,更没有毁灭它们的权利。佛教认为一切众生从本初以来,自为一体,辗转各种变化因缘,曾经互为六亲血缘,正如诗中所云“一般骨肉一般皮”,因而提倡不吃肉,不杀生。

怀着对生命及自然的尊重和挚爱,诗人说道:“劝君莫打枝头鸟,子在巢中望母归。”劝诫诸君不要打树枝上的鸟儿,因为幼鸟正在巢中等着母鸟归来喂食。佛教对人类及万物的深切关怀集中体现在不杀生、吃素、放生、环保等实践活动上。佛教认为杀生是十恶不赦罪,所以强调不能杀生。不杀生指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个体都不杀害。佛教“以一切众生界是一界故”指出一切众生虽不同生命体,但同为一界,相互依存,并警示杀生就等于杀自己。在建立起生态伦理道德规范的同时,体现出一种珍惜生命、保护生命的生命哲学。提倡不食肉,提倡素食,在尊重生命的基础上培养慈悲心,是践行不杀生的有力保证,也寄寓着对一切生命现象的尊重和平等生命价值的认同。佛教还明确指出,除自己不杀生外,对猎人捕到的各种野生动物,不论是准备圈养的,还是要杀害的,或者游戏取乐的,都应该“赎此生命放之本处,令得安乐”。由此可见,佛教不仅开创了保护动物、保护自然的先河,并与当代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不谋而合。这对于我们建立生态自然保护区,保护珍稀动物,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思想理论资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总之,佛教的生态理念是搭建于人类与自然之间的一座智慧桥梁,并圆融统一,试图在其间建立一个平等共存、互利共赢的生命家园。《鸟》这首诗正是对这一理念的最好诠释,它给我们描绘了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图景。远在一千多年前的唐朝,诗人受到佛学思想的熏陶,在诗中表现出悲天悯人的情怀。通过“子望母归”这种拟人化的自然景象呼吁人类要爱护鸟类,爱护大自然,将动物的情感人性化,蕴含着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自身的生态理念。到21世纪的今天,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理念才逐渐引起关注。曾经宣扬“需要科学是为了让自然服务于人类”的人类中心主义思想被重新审视与反思。恩格斯说过:“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的确,近年来频繁发生的泥石流、强冰雹、洪水、干旱、暴雪、荒漠化等自然灾害看似天灾实为人祸,人类对自然界的过度开发以及对环境的污染,严重破坏了自然的平衡,导致了生态危机,以此印证了佛教的依正果报学说。

“谁道群生性命微,一般骨肉一般皮。劝君莫打枝头鸟,子在巢中望母归。”细细品读《鸟》这首诗,其朗朗上口,浅显易懂,能够在诗情画意中激发读者的慈悲之心,唤起其对自然生态的良知,从而加强生态保护意识,提高生态道德素质,积极自觉地践行绿色环保,为保护我们的共同家园做出自己的贡献。所以,这首诗无疑也是进行生态教育与宣传的绝佳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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