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塔文著

“人间佛教”思想的教典依据

发布日期:2014-08-30 作者: 徐 强(四川)

  

“人间佛教”作为一个独特的概念被提出,仅仅是百年之前的事情,但其发端却已在佛陀那里得到了“根本性”的确证。亦即,对“人”的佛法实践能动性的强调,对“人间”作为佛法流转道场的重视,是佛教成立以来始终未尝失却的特质。也正是历代有关这些特质的论说,为后来人间佛教思想的形成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依据。

一、人是佛法实践的主体

《涅槃经》卷二十七曰:“一切众生悉有佛性,如来常住无有变易。”这一说法到了禅宗那里,就演化成了“青青翠竹皆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这样颇具诗意的表达。但无论哪种讲法,都意在提醒我们,正是因为具有佛性,所以众生才有成佛的可能。

按照以上的逻辑,实践佛法的主体,也应该是众生。但显得微妙的是,佛教在对佛法实践主体的认定上,径直缩小范围而将实践主体指向了人。《大方广佛华严经》卷十二载:“一切贤圣道果,皆依于人而能修证。”《坛经·般若品》说得更明确:一切修多罗及诸文字,大小二乘,十二部经,皆因人置。也正是基于对人作为佛法实践主体的认识,太虚大师极力把佛教拉回到以人为中心(亦即人间佛教)的道路上,在《怎样来建设人间佛教》一文中他说:“人间佛教,是表明并非教人离开人类去做神做鬼。”《杂阿含经》卷三十一载:“譬如百草药木皆依于地而得生长,如是种种善法,皆依无放逸为本。”那“无放逸”的主体是什么呢?还是“人”。因此,“无放逸”之人理所当然就成为行“种种善法”的主体。

既然人有作为佛法实践主体的“资质”,那么人是否具有理解、奉行佛法的能力呢?《大方广佛华严经》曰:“无一众生,而不具有如来智慧,但以妄想颠倒执着,而不证得。若离妄想,一切智自然智无碍智,则得现前。人之所以是普通的人,就在于还妄想颠倒执着,若脱却了妄想颠倒执着,就可以达到佛法的高度并证得佛果。从这一意义上说,凡夫即佛,烦恼即菩提。亦即在佛与人之间,并无不可逾越的鸿沟,本质上就是一致的。另外值得强调的是,在人与人之间,也不存在有关佛性的高低之分,佛法面前人人平等。佛早就说过:我正法之中,无有高下是非之名姓也。”因此,每个人都具有理解、奉行佛法的能力,都有成佛的机缘。

于是,作为实践佛法主体的人,因为关系到佛法的承传驻留,其重要性就被大大凸显,《佛说骂意经》即言:“作百佛寺,不如活一人。在一些教典里,人这个实践主体有时甚至被置于决定佛境清静与否的重要位置上,如《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四言:“心清静故世界清静,心杂秽故世界杂秽。我佛法中以心为主,一切诸法无不由心。”《维摩诘经》亦言:“若菩萨欲得净土,当净其心。随其心净,则佛土净。”

二、人是佛法关怀的对象

圣严法师《在纽约东初禅寺的讲话》:“人间净土究竟在哪里呢?事实上就在人与人之间。”这句话既说明人是建立极乐净土的主体,也蕴含着“人亦是被关怀的对象”这一层意义。在大乘佛教看来,“自利利他”的成佛之路能够很好地呼应圣严法师的这一说法。

《维摩诘经》讲:“闭众恶趣,开诸善门。”这句话的判断指向是向外的,亦即人弃恶扬善的最终落脚点应该不是自身,而“在自身之外”。因而,《优婆塞戒经》就谈到:“不念自利常念利他,身口意业所作诸善,终不自为,恒为他人。”推而广之,若以自身为出发点,人类世界应该被构建成一个“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的和谐世界。

佛法关怀的基点,在于慈悲。《大智度论》说:“一切佛法中,慈悲为大”,“大乘菩萨行的根本精神是利他的慈悲精神”,所以,“见一切众生受诸苦恼,如被刑戮”,“视一袅雦趉藥膓胣鶈黦蒚룤ꪕ铧뮭럥㤲5ArticleID  ChannelID  ClassID Title ÿTitleIntact ÿSubheading ÿAuthor ÿCopyFrom ÿInputer LinkUrl ÿEditor Keyword ÿHits CommentCount  UpdateTime ]CreateTime ]OnTopEliteStatus Content￿￿翿IncludePic  DefaultPicUrl ÿUploadFiles ￿￿翿InfoPoint  PaginationType DeletedSkinID TemplateID切人犹如佛想,于诸众生如父母想”。而要把慈悲之心落实于行动,首要的就是发心行善,这也是菩萨行的一个重要特征。如《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多经》言:“十善菩萨发大心,长别三界苦轮海。”《佛说发菩提心破诸魔经》亦说:“于自于他皆悉平等,以自所利欢喜布施,即以此心普摄世间一切众生,乃为世间最上大利。”借助于行善的功德,学佛者往往可以获得殊胜果位。如《十善业道经》言:“言善法者,谓人天身、声闻菩提、独觉菩提、无上菩提,皆依此法以为根本而得成就,故名善法。”

在中国化的语境中,报恩一类行为往往被提升到很高的地位,同时也被看作是慈悲行善的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一环。《大方便佛报恩经》曰:“复行四事,是名知恩,亦名报恩。一者见恶众生心生怜悯,以修慈因缘故;二者见苦众生目不暂舍,起悲因缘故;三者见师长父母有德之人心情欢悦,起喜因缘故;四者见怨家众生心不嗔恚,修舍因缘故。”在这里,我们很容易发现,佛教讲报恩、慈悲等伦理观念是结合在一起的。为了确保报恩这一信条的有效贯彻,佛陀还警告不知报恩者将会堕入地狱,《华严经·如来随好光明功德品》言:“其有众生,不知恩报恩,多遭横死,生于地狱”,《五分律》更是以戒律的形式要求佛徒供养父母,“从今听诸比丘尽心尽寿供养父母,若不供养,得重罪”。

三、人间是佛法流转的道场

太虚大师在《佛法要在起行》中说:“今日学佛者,第一在先发菩提心,次则修菩提行。以菩提心而修菩萨行,则不求证果而自证菩提之果。”很明显,这是在强调佛法的实践性特征。但问题在于,实践(修菩萨行)的立足点在哪里呢?《增一阿含经·等见品》曰:“诸佛世尊,皆出人间,终不在天上成佛也。”这说明,佛法要永驻人间,人间就是其广布的道场。渥德尔曾谈及:“更值得注意的是,据记载佛陀花了那么多的时间在大城市,至少是在市郊。他的活动与组织工作似乎集中在摩竭陀、跋耆、憍萨罗与其它国家的首都,而不在森林或深山僻远之处。”这似乎可以看作是佛陀以人间为道场的根据。在《四分律》卷三十五中,佛陀教导比丘言:“汝当善受教法,应当劝化、作福、治塔,供养佛法僧众。”从佛陀给比丘指定的修行范围看,处处皆着眼于现实世间。从这一角度说,世间法则佛法,佛法则世间法也

《三千威仪经》说出家人需做三事:坐禅、诵经、劝化。如果说坐禅和诵经面向自身的话,劝化则是面向他人的。劝化,可以是著述经论、讲经说法,也可以随缘化导,这也是出家人报答施主的一种方式。《大宝积经》说:“(在家菩萨)随所住处,为众说法:不信众生劝导令信;不孝众生,不识父母、沙门、婆罗门,不识长幼,不顺教诲,无所畏避,劝令孝顺;若少闻者,劝令多闻;悭者劝施,毁禁劝戒,瞋者劝忍,懈怠劝进,乱念无慧劝慧;贫者给财,病者给药,无护作护,无归作归,无依作依。”如若不按照这一精神实施劝化,则应受到责备。就此而言,佛陀说教的着眼点显然是现实社会的改善。《金光明最胜王经·王法政论品》说:“令彼一切人,修行于十善。率土常丰乐,国土得安宁。”则明确地从国家治理的层面上来探讨社会的劝化问题。作为“从实践生活里彻底悟透了‘宇宙真理’的一位圣哲”,佛陀希望“尊贵有道,率下以正,远近伏化,则致太平”的美好世间能够实现。太虚大师用另一段话,对佛陀的希望做出了积极的响应:“诚能集合受持五戒之人而成一家、一乡、一邑、一国之群众,则眷属未有不和乐,邻里未有不仁美,风俗未有不淳善,社会未有不安宁。”

四、结语

总之,“人间佛教的思想或佛教的人间性是从佛教的产生就具有的,并皆贯穿于佛陀的示现、身教与说法之中,也贯穿于历代众多的大德言论之中。同时,我们还必须明白,人间佛教是对传统佛教的一次革命,但这并不足以说明二者之间是尖锐对立的。正是在对传统佛教“天上”、“鬼神”色彩的批判中,其“人间”、“关怀”的特质才得以凸现出来,并最终成为人间佛教的建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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