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2013年12月03日讯】近日,重庆市城乡建委复函万州区城乡建委,经市政府同意宗教活动场所工程项目建设免缴城市建设配套费,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出台了专门的政策规定,深受宗教界称赞。
近年来,宗教活动场所在新建、改、扩建中,按照有关规定,区县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元收取城市建设配套费。宗教活动场所感到,缴纳城市建设配套费必然增大场所建设费用,场所建设又是自筹资金,缴纳这笔费用确实有一定困难,申请有关部门给予减免。但由于《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减免征收条款中,没有明确宗教活动场所属减免对象,致使有关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很难掌握是否给予减免。为此,万州区民宗侨台办与万州区城乡建委协商,将这一情况向重庆市城乡建委反映,将宗教活动场所的殿堂、教堂及其功能附属设施建设,列为社会公益性建设范畴,予以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经重庆市政府研究,同意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免缴城市建设配套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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