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塔文著

法界的缘起

发布日期:2017-02-22 作者: 净行法师

(一)真如——心物的本体

构成宇宙万有的心与物究竟从何处来呢?

心物的来源是真如。它是一切的源头、一切的本体、一切智慧力量的泉源、唯一常住不变的真实。

不要试图用世间的语言去描述真如,因为真如并不能以世间有限桎梏的经验诠释得清楚。以世间法解说世间法中所无的事物,是注定失败的,只会把终极、没有桎梏的真如沦为世间相对的知见,使它尽失原来的无缚、超越与绝对性。真如不能解说,就好像不能向深海的游鱼解说在万里晴空中翱翔之乐,或向天上的飞鸟解说潜泳之趣。

以世间语强解真如,只能说它具有亘古不变的本质。它的本质虽然亘古不变,却是一切心物之种,一切心物的显现皆由它的动态而来,心物的显现是它活动的结果。

真如存在于一切已生的、活动的心物里,也存在于一切未生的、寂灭的法里。因此,一切已生、未生的法皆是真如之体,而这真如之体就构成了整个法界。真如是一切,一切也是真如;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真如能起心物及心物的变异,但本质却从未改变,因此,它是既不一也不异。真如能起心物的生灭,但本质却从没有生灭,因此,它是既不生也不灭。

真如处于变异之中,保留了不变的本质;而不变的本质却能成变异心物之本。就如山里的一块黄金,熔了它,可作手镯;熔了手镯,又可作其它饰物。所铸造之物虽不相同,但是黄金的本质不因饰物的生灭而稍有变异,就如在深山时一样,维持金质不变。

真如的本质处于万物生灭之中,就是这样无生无灭、不一不异,超越了生灭相对而成唯一常住不变的真实。

(二)真如种子变现宇宙

真如是法界一切心物之源,藏有一切心物万法的种子。地上的微尘不可胜数,真如的万法种子亦不可胜数。泥土里的种子,遇到适当的因缘,便会发芽生长、开花结子;真如里面的万法种子,遇到适当的因缘,亦同样会开始它的生命。

真如有它清净、无生无灭的一面,也有它动态、能生化万物的一面。

万法都摄真如体内。事实上,万法即真如,真如即是万法;离开真如便没有万法,离开万法便没有真如。因此,法界即真如,真如即法界。

万法从真如的万法种子而来,因此,离开种子便无万法。事实上,种子本身亦是法。真如有它动静、生灭、染净的体性,真如的万法种子亦复有同样的体性。真如种子的生化力量,建立了生灭宇宙的一切法,令现象世界能够出现。

但是,法界并非由单一的种子或单一的法所建立。法界的建立,是从万法种子的力量互相渗入、互相影响、互相依赖、互相支持而成的,任何一法都不能独立存在。因此,任何种子若要现行,出现于现象世界,就必要遇到适当的条件,而这些条件,却只能由真如的其它法或种子提供。这样,构成万法总相的法界的出现,就非要万法种子的同时具足不可。

就是这缘故,在真如之内、在法界之内,实在不可能找到一个能单独成就万法、建立整个法界的种子可作为法界的第一因。

(三)和谐的法界

真如种子互相依赖、彼此融摄,才使万法能够出现。万法能够出现,才有法界的出现。

万法合成一体,互相摄受,法界内任何一法的活动,都足以影响整个法界,令其它法受到相应的波动。法界的一切心与物都有生灭迁化的特性,能对其它法的活动作出适当的反应和改变。一切众生都具有平等的佛性,同具清净的真如心,都能自由平等地与其它法并存,也能各自发挥自己的生化力量,不断地创造自己及所欲的境界。但是,既然每一法在互相依存的法界里所作的活动都足以影响一切其它法,都会扰乱法界的均衡,也都会带来恢复它均衡的相应变动,因此,万法才能协调地运动。

在万法活动不断的法界之中,时刻都在进行着这些维持均衡的变化,各各合乎心物万法的整体意愿和需要。这样,法界能够安稳地出现,正好证明了在整体上,万法正在进行和谐不悖的运动,事事无碍。

(四)宇宙万有的类别

法界的一切可分为五大类,共一百种,这就是构成宇宙万有的一切法。法是宇宙万有的通称,而百法就代表了宇宙能出现的一切。

百法可归纳为五大类,就是(1)心法、(2)心所有法、(3)色法、(4)心不相应行法、(5)无为法。

什么是心法呢?心法就是有关精神活动的法,可分为八种,就是1.眼识、2.耳识、3.鼻识、4.舌识、5.身识、6.意识、7.末那识、8.阿赖耶识。

什么是心所有法呢?心所有法就是因前面八种心法的建立而出现的法,为心法所具有,因而称作心所有法。心所有法共有五十一种,是心法活动时所引发的精神现象,就是1.作意、2.触、3.受、4.想、5.思、6.欲、7.胜解、8.念、9.定、10.慧、11.信、12.精进、13.惭、14.愧、15.无贪、16.无嗔、17.无痴、18.轻安、19.不放逸、20.行舍、21.不害、22.贪、23.嗔、24.痴、25.疑、26.慢、27.不正见、28.忿、29.恨、30.恼、31.覆、32.诳、33.谄、34.骄、35.害、36.嫉、37.悭、38.无惭、39.无愧、40.不信、41.懈怠、42.放逸、43.昏沉、44.掉举、45.失念、46.不正知、47.散乱、48.睡眠、49.恶作、50.寻、51.伺。

什么是色法呢?一切物质统称为色法,可分为十一种,就是1.眼、2.耳、3.鼻、4.舌、5.身、6.色(颜色)、7.声(声响)、8.香(气味)、9.味(味道)、10.触(一切令触觉生起的法)、11.法处所摄色。法处所摄色又分作五种,就是a.极略色(肉眼无法看到的极细微的法)、b.极迥色(肉眼无法看到的极远的法)、c.定果色(由禅定所变现的法)、d.受所引色(由受持戒律所起的法)、e.遍计所执色(本非实有却由意识错误执着为有的幻象)。

什么是心不相应行法呢?心不相应行法就是因心法活动而生,但本身却不是心理现象,不与心法相应,不为心、色两类法所摄的另一类法。心不相应行法可分为二十四种,就是1.得(法的获得)、2.命根(导致生命出现的种子)、3.众同分(众生所共有,令能平等,各得成佛的特性)、4.异生性(众生间的个别差异)、5.无想定(一切意识活动皆止息的定)、6.灭尽定(一切意识活动与末那识的烦恼心所皆已止息的清净解脱定境)、7.无想报(修无想定的果报,解脱不及灭尽定境彻底)、8.名身(名词)、9.句身(语句)、10.文身(字母)、11.生、12.住、13.老、14.无常、15.流转(因果相续,迁流循环不息)、16.定异(善恶果报依法而现,决定果报差异,无有混乱反复)、17.相应(因果同类相应,种瓜得瓜、种豆得豆)、18.势速(因果相续的来势与速度)、19.次第(先后次序)、20.方(空间)、21.时(时间)、22.数(数量)、23.和合性(诸法相辅相成的特性)、24.不和合性(诸法之间的抗拒排斥性)。

上述四大类九十四法,要赖众缘和合才能出现,缘聚则成、缘散则灭,并无独立的实体与自性,因此叫做有为法。

什么是无为法呢?不为因缘所生的法,就是无为法。无为法不似有为法之生灭不定、无有实体,却是常住不变,为万法之本体,平等无有差异,其性亘古不变,因此又称为法性。无为法可分为六种,就是1.虚空无为(没有任何障碍存在,能行一切法如在虚空,无有阻滞束缚的境界)、2.择灭无为(由慧力除去染著而生的解脱境界)、3.非择灭无为(非依法性慧力择灭,本来清净或缘缺者)、4.不动无为(苦乐相对感受止息,湛然清净,不为任何烦恼所能动的境界)、5.想受灭无为(修灭尽定能得之境,前七识的差别活动彻底止息,是个清净寂灭的境界)、6.真如无为(前五无为法的本体,唯一真实常住之法,亦为一切有为法所依,因此是万有的本体)。

(五)诸有为法皆因缘生

生灭宇宙里面的一切事、物与众生,必要有适当的因,配合适当的缘(环境条件),才能够以种种不同的形态,出现于不同的时间和空间里。诸法赖因缘生,无论它是心法还是色法,必先要有某些因缘存在,才能导致某些法的存在。若这些必要的条件消失了,有关的法也必会同归湮灭。因此,法界之内,没有一法的生灭能不受诸缘生灭的限制。

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这就是一切宇宙生灭法的特性。它们互相依存,不能独立,没有一法能先一切其它法之立而独立,也没有一法能后一切其它法之灭而独留。

由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法,就是一概这样的没有自主独立或不变的实体,而这种特性就是所谓空的特性。生灭宇宙里的一切法,无不是因缘生,是故一切法便无一不能视之为空的了。

睿智的众生,深明一切有为法的空性,知道皆赖因缘而生、假合而成、变异而存,于是,他们既不执着诸法实有,也不执着诸法虚无。这样不堕有、无二边,便得中道之深义。

(六)四缘生诸法

宇宙万法可从四缘的具备而生起。这四缘就是因缘、次第缘、所缘缘和增上缘。

什么是因缘呢?因缘就是真如的万法种子,没有它的存在,便没有任何法可以生起。种子能起现行,现行又能薰习种子,它们互为因果,令宇宙万法能够出现。由于现行本身又成为未来现行的种子,因此,种子与现行其实非一非异、不可分割。种子是万法成立的主因,因此,这万法成立的主因就叫做因缘。

什么是次第缘呢?万法有次第生灭的特性,前念能导致后念的生起,若是前念不灭,后念便不能生,更遑论生灭相续了。没有这种次第生灭的条件,纵有因缘,万法也不能成立。这种必要的条件,就是次第缘。

什么是所缘缘呢?有了因缘与次第缘,没有适当的外缘引发,种子也不能现行。就好像植物的种子,虽有变异成长的能力,若没有阳光、空气与水分,也不能现出生机一样。这些为种子所攀缘的外缘,就是所缘缘。

什么是增上缘呢?有些缘本身虽不足以引发种子现行,但对它的现行却具有辅助的作用,能替它消除现行的窒碍,或增强它所攀外缘的力量,令现行能更迅速圆满。这些助缘就是增上缘。

此四缘具足,万法便能生起,再毋须任何其它缘的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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