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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塔禅寺全体执事学习《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及中国佛教协会有关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9-10-13 作者: 七塔禅寺



2019年10月12日晚,七塔禅寺召开全体执事会议,集中学习新修订的《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和《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等制度。七塔禅寺住持可祥法师主持了学习活动并做开示。


▲ 可祥法师开示


可祥法师指出,新修订的《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是在新形势下,根据中央对宗教工作的新要求,在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并结合浙江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新条例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宗教活动、财务管理、安全建设制度等做了更新更细致的规定。《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是中佛协在贯彻落实国家《宗教事务条例》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形成的,七塔禅寺的相关规章制度也是以其为蓝本制定的。新修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寺院发展的各个方面都给出了更加全面的指导意见,更有利于我们依法依规地开展各项弘法活动。可祥法师要求全体常住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新条例、各项规章制度的内容和基本精神,严格按照新条例和新的寺院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开展各类弘法活动,积极推进寺院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交流讨论


▲ 认真学习


由可祥法师提名,各位执事共议,会议决定礼请允成法师担任七塔禅寺监院,负责寺院的文化教育和禅修活动。允成法师2004年于七塔禅寺披剃,2009年毕业于中国佛学院,曾应邀于杭州永福寺、广州光孝寺从事讲学活动,现兼任宁海集福寺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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